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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車換現金陷阱多

Posted on 2023-09-05

分類:最新消息

近年來有些缺錢民眾看到廣告介紹「買車換現金」,興沖沖至中古車行辦理,未注意合約內容就簽名,最後非但未拿到現金,反而引起許多法律紛爭,甚至出現積欠巨額債務與罰單兩種慘況。
高雄的顏小姐去年因為急缺現金,從臉書上透過代辦公司得知買車換現金方案,她向合作的車行買了兩部車,車行幫她向融資公司借貸,現金借到了,但自稱可以幫繳貸款的車行卻沒繳貸款,導致她被催繳,最後連車子稅金也不繳,她指控車行還為了耍鍋,還故意讓車子被拖吊,跟她有類似遭遇的被害人多達10位。買車通常是為了當作交通工具使用,為什麼已經欠債的民眾,卻可以透過買車換取現金?這其中隱藏的陷阱是什麼?一般而言,購買車輛不外乎以兩種方式支付車輛價金,一種是以現金購買,一種則是辦理車輛貸款,由銀行或貸款公司先替買車的人支付車款給車行,然後取得對於買車的人之債權,買車的人則可以分期支付車輛買賣價金,銀行或貸款公司則會對車輛設定動產擔保。
所謂「買車換現金」,都是利用這種辦理車輛貸款的方式為之。當欠缺資金的民眾找上這類業者後,業者會跟合作的中古車行聯繫,由中古車行提供一輛車給要辦理的人來「購買」,名義上雖然是「購買」,但要辦理的民眾其實只是提供身分證件讓業者將這輛車登記在民眾名下,民眾並不需要支付任何款項,然後業者會將這輛車向貸款公司申請車輛貸款,此時業者可能會與某些貸款公司之業務員勾結,由業務員對該車輛為不實之鑑價,刻意超貸。
也有業者會利用無資力借款但又急需現金的民眾,以話術說服民眾透過「假買車」方式向融資公司貸款,當民眾配合購車及貸款後,背負的債務通常遠大於取得的現金。
民眾原本購買的二手車仍由原本車行使用,可能還需承擔大量違規罰單,這種「假買車,真套現」的行為,還可能構成刑事詐欺罪責,不可不慎。


 

個人貸款費用說明

因每人財力、授信條件皆不同,因此每人可取得之貸款條件也都不同,實際貸款條件(核貸額度、利率、相關手續費、查詢費、提前清償違約金...等)

應依銀行審核為準,且銀行保留核貸與否之權利。

◎銀行信貸還款年限:最短1年、最長7年、最高不超過年利率16.98%。

◎房貸還款年限:最短10年、最長30年、年利率依房屋鑑價、個人條件訂定。

◎民間信貸還款年限:最短1年、最長7年、最高不超過年利率16.98%。

審核信用貸款參考範例

以下為借貸成本計算的簡易試算,假設申貸新台幣200,000元的貸款,還款期數為5年(60個月),總費用年百分率為2.68%,享免開辦費優惠時:

◎每月還款金額為3,565元

◎還款總額為新台幣213,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