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協商就是不再跟銀行借錢,單純針對既有的債務,跟銀行達成新的還款方案
欠卡債,信用卡費繳款有壓力,或是欠銀行錢,貸款繳不出來時
一般人第一個反應大都是先跟銀行借一筆錢,將債務還掉,做債務整合。
但是,不是每個人都能將負債整合,如果繳款已經遲延,甚至逾期超過一、二個月時,銀行應該不太願意再借錢給你,這時候只剩下債務協商這一條路了。
債務協商是一個統稱,債務協商程序有直接找銀行申請前置協商、也有透過法院做前置調解、更生或清算。
大部分的債務透過前置協商即可處理,實在無法解決時,才會進行到法院的前置調解、更生或清算程序。
債務協商的優點:
1.降低貸款利率
2.延長還款期限降低月付金
3.整合多筆無擔保債務
債務協商的缺點:
1.無法申請貸款
2.使用信用卡
透過債務協商,債權人不僅有機會降低貸款利率、延長還款期限,以減輕還款壓力,如果是申請前置協商,還能將多筆債務整合在一起,統合繳款對象、以及繳款日期。
但是,一旦申請債務協商,金融機構會暫停申請者的信用卡和現金卡功能,前置協商中貸款權利也會停止,也就是不能用信用卡,不能再申請其他貸款,聯徵中心會有信用註記直到協商還款結束後的1年為止。
1.債務協商的申請條件 積欠金融機構債務,且難以按期還款。 未曾參與前置協商,或協商結果為視同未請求協商者
(自退件日起屆滿6個月後始可再申請,除申請資格或文件不符者不在此限)
未曾參與95年度銀行公會債務協商,或協商未成立者。 5年內未從事營業活動,或從事小規模營業活動營業額平均每月20萬元以下之自然人。
銀行債務協商流程:申請債權人清冊:了解總債務金額、哪種債務可以協商、最大債權銀行、有無擔任負責人等…。向最大債權銀行提出申請:最大債權銀行代理其他債權銀行跟債務人協商。
開始協商:最大債權銀行將資料提供給其他債權銀行,並在申請隔日起25~30天內開始協商。
協商成立:債權銀行與債務人達成清償方案共識,協商成立,隔月10號開始繳款。
辦了前置協商都不能再跟銀行往來嗎?
協商還款結束後,等1年後協商註記消除,就可以重新跟銀行往來。
但是,協商期間真得沒有辦法跟銀行辦理貸款。
其實,只要協商繳款正常,或名下有汽、機車或房屋可供擔保,工作及收入都不錯的話,仍有機會跟融資單位申請貸款
如:消費型小額信用貸款、車貸或房貸。因此還款結束1年後,還能跟銀行再重新培養信用,重新開始新人生。

